9,2.機動車出入口9、2。1、建設項目在城市道路上開設機動車出入口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不得在城市快速路主路設置出入口、只可在快速路輔路設置出入口 不宜在城市主干路及交通性干路設置機動車出入口、當相鄰道路為兩條或兩條以上時,應在較低一級城市道路上設置出入口.機動車出入口不得設于道路交叉口渠化段.9。2。2。機動車出入口與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離,自道路紅線交叉點量起 應滿足以下要求.路幅小于30米的不得小于30米 路幅30米至40米的不得小于50米,路幅40米以上的不小于80米,若相鄰交叉口距離過小。出入口設置不能滿足以上要求的、可設于交叉口最遠端.9。2 3、機動車出入口其他退讓要求,距公交站臺邊緣不應小于15米。地塊出入口距橋梁,隧道。立體交叉口的起止線不應小于50米。距人行橫道線,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橋,的最邊緣線不應小于50米.距公園 學校。兒童及殘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應小于20米、9.2,4,建設項目,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場站除外.在城市道路上開設的機動車出入口,其寬度應綜合考慮城市道路等級。建設項目的用地性質(zhì) 規(guī)模,與城市道路相接面大小.建設項目機動車出入口的數(shù)量等因素確定 上限值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單車道的出入口寬度不應大于5米、雙車道的出入口寬度不應大于7米,出入口寬度最大值不應大于12米、相鄰地塊機動車出入口間距 出入口中心間距,不大于50米的宜共用機動車出入口,寬度不應大于1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