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輔助生產設施7 1。儲礦設施.7.1。1。原礦倉礦石儲存時間。應符合表7.1 1的規(guī)定、旋回破碎機的受礦倉容積應大于原礦運輸車2車容量、表7,1。1 原礦倉礦石儲存時間。注 1。原礦倉礦石有效儲存量為表中儲存時間乘以破碎機實際小時處理礦量,2、原礦運輸距離短或箕斗提升后直接卸入粗礦倉時。儲存時間可取下限值,7、1,2.中間礦倉或礦堆是否設置。應根據工程具體條件。通過論證確定,設置中間礦倉或礦堆時。其儲存時間應符合表7。1、2的規(guī)定,表7 1 2、中間礦倉或礦堆礦石儲存時間7、1、3,緩沖及分配礦倉礦石有效儲存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擠滿給礦的旋回破碎機下部緩沖礦倉儲礦量,應大于原礦運輸車2車礦量。2 中碎前緩沖及分配礦倉儲礦量.應為破碎機10min,15min實際處理量,3,細碎前 細碎與篩分機組前,篩分前緩沖及分配礦倉儲礦量,應為設備8min,40min實際處理量 7、1。4、磨礦礦倉或礦堆礦石有效儲存量應為選礦廠24h處理量,選礦廠規(guī)模小 維修條件差時 可適當增加,規(guī)模大且設有中間礦倉時 可適當減少。但不得小于16h 7。1,5,精礦倉儲存時間應根據精礦量、運輸條件等因素確定.選礦廠位于冶煉廠附近時.精礦倉應與冶煉廠的原料倉合并。7.1,6。受沖擊、磨損的礦倉壁應襯以耐磨材料 7。1、7 塊礦的倉壁傾角不宜小于45、粉礦多或含泥多的黏性礦石倉壁傾角不應小于60,必要時應配備防堵設施,精礦倉壁傾角不宜小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