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規(guī)定3.1、一般規(guī)定3.1,1,動力機器地基基礎的設計應滿足下列性能要求。1、在靜力荷載作用下,應滿足地基和基礎承載能力及變形要求,建造在斜坡上或邊坡附近的動力基礎。尚應滿足穩(wěn)定性要求.2,在地震作用下。應滿足地基和基礎抗震承載能力要求?;A抗震穩(wěn)定性要求,3。在振動荷載作用下、應滿足地基和基礎承載能力的要求?;A容許振動的要求。周邊環(huán)境對振動控制有要求時,尚應滿足環(huán)境振動,人員舒適度和設備正常工作的要求,3,1.2、動力機器基礎的形式、應根據(jù)動力機器類型和型號,工程地質條件、振動響應控制要求等綜合確定、3,1.3。動力機器基礎設計時.應避免基礎產(chǎn)生過大或不均勻沉降、3、1,4 重要或對沉降有嚴格要求的機器,在基礎上應設置永久的沉降觀測點。在基礎施工、機器安裝及運行過程中應定期觀測和記錄.3、1、5,動力機器基礎不宜采用液化土.軟土地基作為天然地基持力層 局部存在液化土 軟土地基時 宜進行地基處理,大型和重要動力機器基礎應進行地基處理或采用樁基礎.3.1,6。動力機器基礎設置在整體性較好的巖石上且采用錨樁,桿,基礎時。應按本標準附錄A的規(guī)定設計,3 1。7.動力機器基礎與建筑物的基礎、上部結構以及混凝土地面宜分開 3,1.8.當置于天然地基的動力機器基礎與毗鄰建筑物基礎的埋深不在同一標高時?;讟烁卟町惒糠謶靥詈粚?3.1,9、當管道與機器連接而產(chǎn)生較大振動時。連接處應采用減振或隔振措施.3 1,10.當動力機器基礎的振動不滿足人員健康.生產(chǎn)過程、儀器設備正常工作的容許振動標準及影響建筑物的長期使用壽命時。應采用隔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