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荷載分類和荷載組合3,1、荷載分類和荷載代表值3。1、1,建筑結構的荷載可分為下列三類 1.永久荷載 包括結構自重 土壓力、預應力等 2,可變荷載,包括樓面活荷載 屋面活荷載和積灰荷載,吊車荷載,風荷載。雪荷載.溫度作用等、3。偶然荷載.包括爆炸力。撞擊力等。3,1,2、建筑結構設計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對不同荷載采用不同的代表值、1,對永久荷載應采用標準值作為代表值,2.對可變荷載應根據(jù)設計要求采用標準值,組合值、頻遇值或準永久值作為代表值。3。對偶然荷載應按建筑結構使用的特點確定其代表值,3、1.3.確定可變荷載代表值時應采用50年設計基準期,3、1,4.荷載的標準值。應按本規(guī)范各章的規(guī)定采用。3,1、5,承載能力極限狀態(tài)設計或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按標準組合設計時,對可變荷載應按規(guī)定的荷載組合采用荷載的組合值或標準值作為其荷載代表值 可變荷載的組合值.應為可變荷載的標準值乘以荷載組合值系數(shù),3,1。6,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按頻遇組合設計時 應采用可變荷載的頻遇值或準永久值作為其荷載代表值.按準永久組合設計時 應采用可變荷載的準永久值作為其荷載代表值、可變荷載的頻遇值,應為可變荷載標準值乘以頻遇值系數(shù),可變荷載準永久值、應為可變荷載標準值乘以準永久值系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