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纖維和纖維復合材4,3,1,纖維復合材的纖維必須為連續(xù)纖維.其品種和質(zhì)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承重結構加固用的碳纖維、應選用聚丙烯腈基不大于15K的小絲束纖維.2 承重結構加固用的芳綸纖維,應選用飽和吸水率不大于4,5,的對位芳香族聚酰胺長絲纖維 且經(jīng)人工氣候老化5000h后,1000MPa應力作用下的蠕變值不應大于0,15mm.3,承重結構加固用的玻璃纖維.應選用高強度玻璃纖維,耐堿玻璃纖維或堿金屬氧化物含量低于0,8,的無堿玻璃纖維,嚴禁使用高堿的玻璃纖維和中堿的玻璃纖維。4、承重結構加固工程 嚴禁采用預浸法生產(chǎn)的纖維織物 4.3。2.結構加固用的纖維復合材的安全性能必須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工程結構加固材料安全性鑒定技術規(guī)范.GB。50728的規(guī)定。4 3、3.纖維復合材抗拉強度標準值,應根據(jù)置信水平為0.99,保證率為95。的要求確定.不同品種纖維復合材的抗拉強度標準值應按表4,3,3的規(guī)定采用。表4,3,3,纖維復合材抗拉強度標準值4、3 4 不同品種纖維復合材的抗拉強度設計值.應分別按表4,3,4、1 表4,3 4。2及表4、3、4。3采用,表4 3,4、1 碳纖維復合材抗拉強度設計值,MPa 注、L形板按高強度,級條形板的設計值采用,表4.3.4。2、芳綸纖維復合材抗拉強度設計值,MPa。表4,3、4 3、玻璃纖維復合材抗拉強度設計值、MPa,4、3。5,纖維復合材的彈性模量及拉應變設計值應按表4,3.5采用,表4.3、5。纖維復合材彈性模量及拉應變設計值4、3。6,對符合安全性要求的纖維織物復合材或纖維復合板材。當與其他結構膠粘劑配套使用時,應對其抗拉強度標準值 纖維復合材與混凝土正拉粘結強度和層間剪切強度重新做適配性檢驗,4。3 7。承重結構采用纖維織物復合材進行現(xiàn)場加固時,其織物的單位面積質(zhì)量應符合表4,3、7的規(guī)定 表4 3 7 不同品種纖維復合材單位面積質(zhì)量限值 g、m2 4.3 8 當進行材料性能檢驗和加固設計時,纖維復合材截面面積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纖維織物應按纖維的凈截面面積計算 凈截面面積取纖維織物的計算厚度乘以寬度、纖維織物的計算厚度應按其單位面積質(zhì)量除以纖維密度確定、纖維密度應由廠商提供.并應出具獨立檢驗或鑒定機構的抽樣檢測證明文件、2。單向纖維預成型板應按不扣除樹脂體積的板截面面積計算、即應按實測的板厚乘以寬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