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消防應急照明系統(tǒng)設計13,6。1 燈具在地面設置時、每個回路不超過64盞燈、燈具在墻壁或頂棚設置時 每個回路不宜超過25盞燈 13,6,2,消防應急疏散照明的蓄電池組在非點亮狀態(tài)下 不得中斷蓄電池的充電電源 疏散標志燈平時應處于點亮狀態(tài),疏散照明燈可工作在非點亮狀態(tài)。13。6。3、消防應急疏散照明系統(tǒng)的配電線路應穿熱鍍鋅金屬管保護敷設在不燃燒體內(nèi).在吊頂內(nèi)敷設的線路應采用耐火導線穿采取防火措施的金屬導管保護。13。6、4,在機房或消防控制中心等場所設置的備用照明 當電源滿足負荷分級要求時.不應采用蓄電池組供電 13。6.5,消防疏散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志燈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消防應急 疏散。照明燈應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設置在頂棚上的疏散照明燈不應采用嵌入式安裝方式。燈具選擇。安裝位置及燈具間距以滿足地面水平最低照度為準,疏散走道、樓梯間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按中心線對稱50。的走廊寬度為準,大面積場所疏散走道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按中心線對稱疏散走道寬度均勻滿足50,范圍為準,2,疏散指示標志燈在頂棚安裝時 不應采用嵌入式安裝方式。安全出口標志燈、應安裝在疏散口的內(nèi)側上方、底邊距地不宜低于2,0m.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標志燈具。應在走道及轉角處離地面1.0m以下墻面上.柱上或地面上設置。采用頂裝方式時。底邊距地宜為2,0m,2,5m 設在墻面上.柱上的疏散指示標志燈具間距在直行段為垂直視覺時不應大于20m。側向視覺時不應大于10m 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m,交叉通道及轉角處宜在正對疏散走道的中心的垂直視覺范圍內(nèi)安裝,在轉角處安裝時距角邊不應大于1m.3.設在地面上的連續(xù)視覺疏散指示標志燈具之間的間距不宜大于3m、4 一個防火分區(qū)中、標志燈形成的疏散指示方向應滿足最短距離疏散原則.標志燈設計形成的疏散途徑不應出現(xiàn)循環(huán)轉圈而找不到安全出口。5。裝設在地面上的疏散標志燈、應防止被重物或受外力損壞。其防水、防塵性能應達到IP67的防護等級要求 地面標志燈不應采用內(nèi)置蓄電池燈具.6.疏散照明燈的設置、不應影響正常通行.不得在其周圍存放有容易混同以及遮擋疏散標志燈的其他標志牌等、7 疏散標志燈的設置位置可按圖13。6。5,1和圖13、6 5,2布置 13,6,6.備用照明及疏散照明的最少持續(xù)供電時間及最低照度、應符合表13。6。6 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