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責任,第四十三條、未取得地下管線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擅自改變地下管線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確定內容的管線工程.由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并依法處以罰款。第四十四條,對未辦理管線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組織施工。對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后不辦理竣工備案 對不按照規(guī)定時限,規(guī)定的標準和要求移交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檔案。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第四十五條 因管線建設單位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或移交工程檔案資料不及時,不齊全.不準確而造成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損壞地下管線的,管線建設單位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六條 工程測量單位未按規(guī)定提供準確的地下管線測量成果 致使施工時損壞地下管線造成損失的、工程測量單位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若施工單位施工時不實地勘察,野蠻施工 損壞地下管線的 施工單位依法承擔相應責任,第四十七條.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查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相關地下管線資料而擅自組織施工,損壞地下管線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四十八條。在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檔案信息利用中.嚴格執(zhí)行,誰利用。誰負責.的保密制度。對于因為地下管線檔案失密造成的后果.由相關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第四十九條。城建檔案機構因保管不善。致使檔案丟失、或者因匯總管線信息資料錯誤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五十條.規(guī)劃 建設主管部門和市城建檔案機構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