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產和經營第十條.建筑設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設計電梯的數(shù)量 參數(shù)、設置井道和轎廂移動通信設施裝設空間、保證電梯選型,配置.通信裝置與建筑結構,使用要求相適應、并綜合考慮安全、急救、消防 無障礙通行等功能需求,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電梯選型和配置的地方標準,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電梯工程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要求選型配置和購置電梯 為電梯轎廂通信網絡建設預留所需管孔,設施裝設空間。第十二條 新建住宅安裝電梯、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公眾聚集場所的電梯.供電系統(tǒng)未設置雙回路供電的 應當配置備用電源或者安裝電梯應急平層裝置.新建住宅安裝電梯。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公眾聚集場所的電梯.應當安裝電梯視頻運行監(jiān)控系統(tǒng)、視頻信息至少保存三十日 視頻信息內容的使用和管理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十三條,電梯生產單位不得通過設置密碼等技術屏障影響電梯正常運行和維護保養(yǎng).第十四條,電梯生產單位應當對電梯作業(yè)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并進行考核、保證電梯作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電梯安全知識和作業(yè)技能。第十五條,電梯制造單位應當保證所制造電梯的配件供應,對其制造的電梯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 并為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提供以下技術指導和服務、一、指導制定電梯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二,提供應急的電梯零部件及相應技術支持。三。提供電梯管理,應急處置等知識技能培訓,第十六條、電梯及其零部件的質量。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電梯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相關標準要求 電梯整機質量保證期從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得低于二年,在質量保證期內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維護保養(yǎng)單位應當提供免費維護保養(yǎng)、對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予以免費修理.出現(xiàn)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 電梯制造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主動召回 電梯制造單位未實施召回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應當責令其召回。電梯出廠時.電梯制造單位應當提供以下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并在電梯顯著位置設置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一,設計文件,含電氣原理圖或者液壓系統(tǒng)圖。二,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三、安裝、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說明。四,電梯部件明細表,五、應急處置技術指導文件.六 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其他技術資料和文件,第十七條.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 電梯制造單位對其安裝.改造,修理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原電梯制造單位不再具備相應資質或者原電梯制造單位終止,且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電梯所有權人或者電梯使用單位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移裝、改造,修理、接受委托負責移裝。改造或者修理的單位對其移裝 改造或者修理后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 接受委托實施改造的,改造單位還應當加貼電梯改造銘牌,注明改造后電梯型號參數(shù) 設備編號及改造單位名稱,并按照制造要求出具相關技術文件 接受委托負責移裝、改造或者修理的單位不得將其承攬的業(yè)務進行分包,轉包,第十八條.電梯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不得移裝,一。整機使用年限十五年以上的。二 技術資料不齊全的,三。經檢驗不合格的、第十九條、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三十日內將以下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移交電梯使用單位,一。電梯出廠資料和安裝技術資料。二,電梯自檢報告、三.電梯監(jiān)督檢驗合格報告.四 雙方約定的其他資料,電梯交付使用前。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使用電梯。第二十條.電梯銷售單位應當建立電梯檢查驗收和銷售記錄制度,銷售的電梯應當符合本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禁止銷售下列電梯及相關產品、一,未經許可制造的,二,無型式試驗證書的 三,整機及零部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的.四 無出廠資料或者出廠資料不齊的.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銷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