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電氣照明系統(tǒng)4.5。1.建筑物應設置照明供配電系統(tǒng)、照明配電終端回路應設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接地故障保護,室外照明配電終端回路還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電器作為附加防護 4,5 2、允許人員進入的水池,安裝在水下的燈具應選用防觸電等級為.類的燈具,供電電源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4,6,7條的規(guī)定、4、5、3,室外燈具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54、埋地燈具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67。水下燈具的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68,4,5.4.當正常照明燈具安裝高度在2 5m及以下,且燈具采用交流低壓供電時,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電器作為附加防護,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燈安裝高度在2.5m及以下時、應采用安全特低電壓供電.4.5,5.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燈具的供配電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燈具應由主電源和蓄電池電源供電,蓄電池組正常情況下應保持充電狀態(tài),火災情況下應保證蓄電池組的供電時間滿足安全疏散要求。2,集中控制型系統(tǒng),其主電源應由消防電源供電,4。5.6、消防應急照明回路嚴禁接入消防應急照明系統(tǒng)以外的開關裝置 電源插座及其他負載、4 5,7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消防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tǒng)應能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和狀態(tài)監(jiān)視。4.5。8,人員密集場所的公共大廳和主要走道的一般照明應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感應控制。2、集中或區(qū)域集中控制、當集中或區(qū)域集中采用自動控制時.應具備手動控制功能,4,5 9.安裝在人員密集場所的吊裝燈具玻璃罩 應采取防止玻璃破碎向下濺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