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xiàn)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即屬犯罪,一。針對人的嚴重暴力,二,爆炸??v火或者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三。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 電力設備 燃氣設備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四。嚴重干擾,破壞水 電.燃氣,交通,通訊,網(wǎng)絡等公共服務和管理的電子控制系統(tǒng),五.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十五條、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即屬犯罪,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處罰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處罰金,本法所指的恐怖活動組織、是指實施或者意圖實施本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恐怖活動罪行或者參與或者協(xié)助實施本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恐怖活動罪行的組織.第二十六條。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恐怖活動實施提供培訓、武器,信息 資金、物資,勞務 運輸,技術或者場所等支持。協(xié)助,便利,或者制造、非法管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以及以其他形式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 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第二十八條 本節(jié)規(guī)定不影響依據(jù)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律對其他形式的恐怖活動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并采取凍結財產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