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jié).出席第二審法庭、第四百四十五條。對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公訴案件中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的上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指派檢察官出席第二審法庭。檢察官助理可以協(xié)助檢察官出庭、根據(jù)需要可以配備書記員擔任記錄 第四百四十六條,檢察官出席第二審法庭的任務是,一。支持抗訴或者聽取上訴意見。對原審人民法院作出的錯誤判決或者裁定提出糾正意見 二。維護原審人民法院正確的判決或者裁定。建議法庭維持原判,三 維護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 四、對法庭審理案件有無違反法律規(guī)定訴訟程序的情況記明筆錄、五,依法從事其他訴訟活動 第四百四十七條,對抗訴和上訴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可以調取下級人民檢察院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人民檢察院在接到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查閱案卷通知后 可以查閱或者調閱案卷材料、查閱或者調閱案卷材料應當在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一個月以內完成.在一個月以內無法完成的??梢陨陶埲嗣穹ㄔ貉悠趯徖怼⒌谒陌偎氖藯l 檢察人員應當客觀全面地審查原審案卷材料,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 應當審查原審判決認定案件事實。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 量刑是否適當.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并應當審查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書或者上訴人的上訴狀.了解抗訴或者上訴的理由是否正確。充分、重點審查有爭議的案件事實.證據(jù)和法律適用問題 有針對性地做好庭審準備工作、第四百四十九條,檢察人員在審查第一審案卷材料時、應當復核主要證據(jù),可以訊問原審被告人 必要時 可以補充收集證據(jù) 重新鑒定或者補充鑒定。需要原偵查案件的公安機關補充收集證據(jù)的,可以要求其補充收集。被告人 辯護人提出被告人自首.立功等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材料和線索的,可以移交公安機關調查核實,也可以自行調查核實.發(fā)現(xiàn)遺漏罪行或者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建議公安機關偵查,對于下列原審被告人,應當進行訊問。一、提出上訴的,二,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 三,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第四百五十條、人民檢察院辦理死刑上訴 抗訴案件。應當進行下列工作,一。訊問原審被告人、聽取原審被告人的上訴理由或者辯解。二,聽取辯護人的意見,三,復核主要證據(jù).必要時詢問證人,四、必要時補充收集證據(jù)、五。對鑒定意見有疑問的、可以重新鑒定或者補充鑒定、六,根據(jù)案件情況、可以聽取被害人的意見。第四百五十一條,出席第二審法庭前,檢察人員應當制作訊問原審被告人,詢問被害人,證人,鑒定人和出示.宣讀 播放證據(jù)計劃,擬寫答辯提綱 并制作出庭意見.第四百五十二條.在法庭審理中,檢察官應當針對原審判決或者裁定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量刑等方面的問題。圍繞抗訴或者上訴理由以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訊問原審被告人 詢問被害人.證人,鑒定人 出示和宣讀證據(jù),并提出意見和進行辯論.第四百五十三條,需要出示 宣讀,播放第一審期間已移交人民法院的證據(jù)的,出庭的檢察官可以申請法庭出示。宣讀,播放、在第二審法庭宣布休庭后需要移交證據(jù)材料的 參照本規(guī)則第四百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