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jié) 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第三十二條.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辯護律師,代理律師應當及時與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聯系.辦理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等事宜,第三十三條,案卷材料包括案件的訴訟文書和證據材料,根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對訊問過程應當進行同步錄音錄像的 辯護律師.代理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依法要求查閱,復制,第三十四條,復制案卷材料可以采用復印.拍照,掃描。電子數據拷貝等方式 摘抄。復制時應當保證其準確性。完整性.第三十五條 對于以下案卷材料,辯護律師。代理律師應當及時查閱,復制 一,偵查機關.檢察機關補充偵查的證據材料,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律師的申請向偵查機關.公訴機關調取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已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的證據材料,三.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 辯護律師的申請調取的檢察機關未移送的證據材料以及有關被告人自首.坦白,立功等量刑情節(jié)的材料.第三十六條,辯護律師應當認真研讀全部案卷材料,根據案情需要制作閱卷筆錄或案卷摘要、閱卷時應當重點了解以下事項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個人信息等基本情況、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認定涉嫌或被指控犯罪的時間。地點。動機.目的。手段 后果及其他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節(jié)等,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的事實和材料,四。證人,鑒定人、勘驗檢查筆錄制作人的身份、資質或資格等相關情況.五.被害人的個人信息等基本情況、六。偵查,審查起訴期間的法律手續(xù)和訴訟文書是否合法。齊備。七.鑒定材料的來源,鑒定意見及理由。鑒定機構是否具有鑒定資格等。八 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關情況 九、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證據之間的矛盾與疑點,十 證據能否證明起訴意見書.起訴書所認定涉嫌或指控的犯罪事實,十一 是否存在非法取證的情況。十二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被訊問時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是否在場、十三,涉案財物查封,扣押,凍結和移送的情況,十四,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第三十七條、律師參與刑事訴訟獲取的案卷材料 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不得擅自向媒體或社會公眾披露、辯護律師查閱.摘抄 復制的案卷材料屬于國家秘密的,應當經過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同意并遵守國家保密規(guī)定.律師不得違反規(guī)定,披露 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或者將其用于本案辯護,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