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計算原則6。2,1,邊坡加固工程的設計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采用削方減載法、堆載反壓法,加大截面加固法加固時、巖土側壓力應根據邊坡加固工程勘察資料提供的巖土參數,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GB、50330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計算,2.采用注漿加固法加固時、巖土側壓力應根據試驗區(qū)加固后的巖土參數實測值 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GB,50330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計算,3.邊坡工程無支護結構或支護結構失效,地基失穩(wěn)或邊坡工程整體失穩(wěn),采用錨固加固法 抗滑樁加固法等方法加固時.新增支護結構和構件承擔的巖土側壓力應根據邊坡加固工程勘察資料提供的巖土參數.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 GB、50330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計算,4.采用新增支護結構或構件與原支護結構或構件形成組合支護結構加固邊坡時。新增支護結構或構件抗力應按本規(guī)范第6。2,2條確定 原支護結構或構件的有效抗力應按本規(guī)范第6,2 3和第6,2 4條確定、6,2,2 采用錨固加固法、抗滑樁加固法加固時,新增支護結構或構件與原支護結構形成組合支護結構共同工作,組合支護結構抗力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根據邊坡加固工程的勘察報告.鑒定結論 使用要求,加固措施等。確定計算單元中新增支護結構或構件的抗力和原支護結構或構件的有效抗力 2。組合支護結構抗力計算簡圖,應符合其實際受力和構造 3 計算單元中的組合支護結構或構件應滿足下式要求,ζLRN。R0,KS,6,2 2.式中.RN、新增支護結構或構件的抗力,ζL、新增支護結構或構件的抗力發(fā)揮系數.按本規(guī)范第6,3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 R0,原支護結構或構件的有效抗力.按本規(guī)范第6、2.3和第6,2,4條確定。K 安全系數,根據不同支護結構類型的不同計算模式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GB,50330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 S,支護結構或構件上的外部作用,根據邊坡工程破壞模式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GB 50330相關規(guī)定確定,6,2 3 邊坡工程加固設計時.原支護結構或構件的有效抗力可根據原支護結構構件的幾何尺寸和材料性能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GB.50330和,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的相關規(guī)定計算確定.原支護結構構件的幾何尺寸和材料強度宜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1、對鑒定等級為au級的構件。其幾何尺寸 材料性能可按原設計文件取值.2.對鑒定等級為bu。cu.du級的構件。其幾何尺寸,材料性能應根據鑒定結果取值.6。2、4、邊坡工程加固設計時、下列情況不應考慮原支護結構或構件的有效抗力,1 支護結構基礎位于潛在滑面之上,邊坡工程整體失穩(wěn)時,2,錨桿錨固段位于非穩(wěn)定地層中時,3、支護結構或構件通過加固處理后,除結構自身重力作用外 難以有效恢復的抗力,4.鑒定結果認定支護結構或構件已經失效時,除結構自身重力作用和滿足結構安全性要求的構件外的抗力,6.2.5,邊坡工程加固后改變傳力路徑或使支護結構質量增大時,應對相關支護結構、構件及地基基礎進行必要的驗算 6.2.6。加固后的支護結構上巖土側壓力分布應根據加固方法 原邊坡巖土側壓力分布圖形、新增支護結構剛度及作用位置、施工方法等因素確定??珊喕癁槿切危菪位蚓匦?、6、2 7、地震區(qū)支護結構或構件的加固。除應滿足承載力要求外 尚應復核其抗震能力 同時 還應考慮支護結構剛度增大和結構質量重分布而導致地震作用效應增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