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全州土地資源和資產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規(guī)范土地市場、增強政府對土地的宏觀調控能力。及時提供建設項目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州實際 制定本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全州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的土地儲備經營管理.適用于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經營、是指土地儲備經營機構依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收回 收購.儲備、對土地進行前期整理.供應土地使用權.實現(xiàn)土地資產保值增值、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的行為。第四條 州,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是土地儲備經營工作的主管部門、土地儲備經營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收回。收購、儲備 前期整理和供應工作、第五條,州,縣相關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土地儲備經營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本辦法的土地收回、收購.儲備,經營管理權限。按,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實施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的土地級次登記管理權限進行管理.第七條 土地收購儲備經營中心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總體規(guī)劃,年度用地計劃和產業(yè)政策制定土地儲備供應計劃,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