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Identification、of major。hazard。installations、for。hazardous、chemicalsGB。18218。20182018、11、19、發(fā)布2019,03.01 實施前言、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nèi)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本標準代替GB,18218 200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與GB、18218.2009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適用范圍中明確廠外運輸不包括在辨識范圍內(nèi)、見第1章d 2009年版的第1章d.修改了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定義 見3、1,3、4、2009年版的3.1,3 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義。見3.7.修改了重大危險源分類。分為生產(chǎn)單元重大危險源和儲存單元重大危險源。見4,1 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險化學品名稱。見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險化學品分類方法,見4.1。2,2009年版的4。1。2 增加了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量的確定方式 見4 2,2,增加了對混合物的辨識要求.見4。2.3,增加了重大危險源的分級方法 見4.3。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提出并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安全生產(chǎn)科學研究院。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安全工程研究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魏利軍。王如君,多英全,師立晨,張圣柱,于立見 羅艾民,楊春生,宋占兵,楊國梁。李運才。趙文芳、王家見。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GB,18218 2000.GB、1821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