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城市排水設施管理第二十九條。在城市排水設施范圍內(nèi)禁止下列行為,一,占壓,損壞,堵塞、移動.偷盜排水設施。二.在排水設施保護范圍內(nèi)種植.圍擋作業(yè),三。除防洪需要外。在排水管渠上興建建筑物和構筑物,四,向排水管渠內(nèi)排入建設施工的灰漿、泥漿以及直接排入糞便 或者倒入垃圾、渣土,雜物。五.向排水管渠排放廢氣以及傾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六 擅自接通排水管渠或者改動排水設施 七、在排水管渠出水口和排水明渠內(nèi)設閘憋水,或者擅自開啟排水井蓋取水 排水、八、其他損害.侵占城市排水設施的行為,第三十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市排水設施.應當持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有關設計文件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市政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答復。逾期不作出書面答復的 視為批準、新建.改建與城市排水設施連接的接戶管,應當提供相關資料。經(jīng)市政行政管理部門同意 由專業(yè)單位施工、所需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接戶管的養(yǎng)護 維修由使用單位負責。第三十一條,城市排水設施發(fā)生故障或者遇到險情需要截水搶修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第三十二條。排入城市排水設施的污水.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zhì)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