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火災報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unitsGB,4717。20052005,09.01。發(fā)布2006,06,01,實施前言 本標準的第5,6、7.8章內(nèi)容為強制性,其余為推薦性,本標準參考了ISO.7240,2 2003 火災探測報警系統(tǒng)。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設備,本標準代替GB.4717、1993,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與GB,4717。93相比較。主要變化如下。1,本標準在技術要求方面引入了國際標準ISO、FDIS.7240、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將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試驗改為火災報警功能、火災報警控制功能.故障報警功能。屏蔽功能。監(jiān)管功能 自檢功能,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系統(tǒng)兼容功能.電源功能.軟件控制功能等項試驗 2.本標準采用了最新版本的電磁兼容國際標準 增加了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浪涌、沖擊抗擾度、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抗擾度等項試驗 選擇了適當?shù)膰揽岬燃?與國際標準對應、3,本標準中關于產(chǎn)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電流試驗 4,對軟件控制的產(chǎn)品提出了軟件文件要求,5、本標準增加了檢驗規(guī)則和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有利于產(chǎn)品的規(guī)?;a(chǎn)、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 代替GB。4717.1993、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 遼寧省消防局、深圳市賦安安全系統(tǒng)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厲劍,宋希偉、丁宏軍 郭鐵南,費春祥,張德成。郭樹林,張學軍、李丁,李寧,孫宇、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GB,4717,1984,GB 4717。1993,